| 中国大使馆提醒中国公民注意旅游安全 |
| 2006-0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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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假期将至,许多中国公民选择出国旅游度假。在此,中国驻泰使馆特提醒前来泰国旅游的中国公民注意旅游安全,在起程前应仔细了解当地旅游信息,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并购买必要的旅游保险。如旅游期间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您可拨打泰国旅游与体育部游客服务中心免费普通话热线1155或02-5043260进行投诉,或向中国使领馆求助。 来泰旅游须知 1、出国前应检查护照及签证,如护照有效期不足6个月,泰国移民局有权拒绝您入境。 2、向旅行社索取泰国旅游信息,与组团社签订旅游合同,并购买必要的旅游保险。 3、紧记泰国地接社社名、执照号码。 4、合法导游均应佩戴泰国旅游局颁发的导游证,请牢记导游姓名、导游证号及电话。 5、组织和观看色情表演在泰国属违法行为。 6、注意随身行李及贵重物品,不宜随便交予他人保管,如有遗失,请立即向旅游警察或附近警署报案。 7、护照是重要身份文件,请妥善保管。如遗失请立即向当地警署报案,并凭报案单前往中国使领馆申请补发旅行证件。 8、不要接受陌生人赠予的食物饮料,不要替陌生人携带或保管物品。 9、王室在泰国享有崇高的地位,批评王室属于重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