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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2006-08-1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规定,自2007年1月1日起,凡持中国因私护照有效期到期的中国公民不能再申请办理护照延期,可申请换发新护照。届时新换发的因私护照有效期分两种,持照人未满16周岁的,护照有效期为五年,16周岁(含16周岁)以上的,护照有效期为十年。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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