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启用新版外国人入出境卡的通知 |
| 2007-1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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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通知,自2007年10月起,将免填边防检查出境登记卡的人员范围扩大至包括内地居民、台湾居民及华侨在内的所有中国公民。中国公民免填出境登记卡后,现行出入境登记卡仅供外国人填写。为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宣布于2007年10月在中国各边检站陆续启用新版外国人入出境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版外国人入出境卡为联体式,分入、出两联。检查员为旅客办理入境边防检查手续后撕下入境卡留存,将出境卡交还旅客保存,出境时使用。出境卡正面标示了“妥善保留此卡,如遗失将会对出境造成不便”等内容。 二、新版外国人入出境卡减少了前往(来自)地、出入日期及官方使用项目,出境卡还减少了出境事由、国内住址等项目;个别项目的名称作了调整,如“ENTRY CARD”改为“ARRIVAL CARD”、“国内住址”改为“在华住址”;增加了外国人管理功能,在出境卡背面印有英文提示信息,内容为外国人在华住宿登记、旅行、居留、就业管理的相关规定。 三、为便于非英语国家人员和外籍华人了解提示内容,中国各边检站根据口岸通行外国人的特点印制了中、日、俄、韩、蒙等语种的重要提示宣传单,置于入境检查现场明显位置,供入境外国人阅取。 四、新版外国人入出境卡在各口岸启用之日起1个月内,出境边防检查现场继续放置原出境登记卡,供此前入境的外国人使用;在各口岸启用1个月后,出境边防检查现场不再放置此卡,对于出境时未持出境卡的外国人,各边检站将询问原因,并提醒其下次务必妥善保管,提供空白入出境卡供其填报。 五、各边检站将利用提示栏、显示屏等主动宣传提示内容,提醒外国人妥善保管出境卡和取阅重要提示宣传单,检查员在办理入境检查手续时将主动提醒旅客,确保新版外国人入出境卡顺利启用。 附件:重要提示宣传单 第一条 外国人入境中国后,需于24小时(农村72小时)内办理住宿登记,在宾馆饭店以外居住的需到居住地派出所办理临时住宿登记。 第二条 持有Z、X、J-1签证的外国人,必须自入境之日起30日内到居住地(市)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外国人居留许可。 第三条 未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在中国就业。 第四条 外国人入境中国后,应当随身携带护照或居留证件以备查验。 第五条 如遇到危急情况,请拨打报警电话:1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