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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使馆提醒中国公民注意旅游安全
2006-03-30

        “五·一”假期将至,许多中国公民选择出国旅游度假。在此,中国驻泰使馆特提醒前来泰国旅游的中国公民注意旅游安全,在起程前应仔细了解当地旅游信息,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并购买必要的旅游保险。如旅游期间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您可拨打泰国旅游与体育部游客服务中心免费普通话热线1155或02-5043260进行投诉,或向中国使领馆求助。

来泰旅游须知

1、出国前应检查护照及签证,如护照有效期不足6个月,泰国移民局有权拒绝您入境。

2、向旅行社索取泰国旅游信息,与组团社签订旅游合同,并购买必要的旅游保险。

3、紧记泰国地接社社名、执照号码。

4、合法导游均应佩戴泰国旅游局颁发的导游证,请牢记导游姓名、导游证号及电话。

5、组织和观看色情表演在泰国属违法行为。

6、注意随身行李及贵重物品,不宜随便交予他人保管,如有遗失,请立即向旅游警察或附近警署报案。

7、护照是重要身份文件,请妥善保管。如遗失请立即向当地警署报案,并凭报案单前往中国使领馆申请补发旅行证件。

8、不要接受陌生人赠予的食物饮料,不要替陌生人携带或保管物品。

9、王室在泰国享有崇高的地位,批评王室属于重罪。

10、请在签证到期前离境,非法滞留、工作、买卖将被课以罚款或拘禁。

11、如在旅游期间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请拨打泰国旅游与体育部热线电话1155(普通话)进行投诉。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中国驻泰大使馆祝您在泰旅途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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