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纳 税 |
| 2005-1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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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驻华记者到任后,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及有关规定,持《外国常驻记者证》、外国人居留证、新闻机构证、护照原件及完整复印件,以及所代表的新闻机构签发的本人工资证明信原件,必要时提供税务局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到常驻地地方税务局涉外税务分局办理个人所得税的登记及纳税手续。征税机关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及有关税收协定的规定,确定有关征税事宜。 外国记者应于每月1-7日到常驻地主管税务机构办理上一个月的个人所得税申报。 除个人所得税外,外国驻华新闻机构及个人的其它有关税收如营业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城市房地产税等,均由常驻地地方税务局涉外分局负责征管。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涉外分局 地址:北京市崇文区体育馆西路8号 电话:010-67176620,67159283,67732211转41202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 :30-11 :30 下午1:30-5:00 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shewai.tax861.gov.cn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第七分局 地址:上海市建国中路31号国信商务大厦西辅楼7层 电话:021-64459814转7043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 :30-11 :30 下午1:00-4:30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国际税务处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131号希尔顿商务中心15、16层 电话:023-69038755,69038757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 2:00-5:30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登记分局 地址:广州市先烈东路190号5楼 电话:020-87251608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下午5:30 关 税 外国驻华记者进口办公、生活用品、交通工具和采访器材等,须依照中国有关法律,持护照、记者证、外国常驻新闻机构证、外国人居留证向常驻地海关申报,并按规定办理有关纳税手续。 北京海关 地址:北京市东四环中路18号 电话:010-87783377-878 (咨询) 87 87783377-2 (办理纳税手续)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 1:00-4:00 上海海关 地址:上海市金陵西路28号 电话:021-63877422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45-11:30 下午 1:15-4:30 重庆海关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建新北路82号 电话:023-67709454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 9:00-12:00 下午 2:00-5:30 广州海关 地址:广州沿江西路29号大钟楼2楼关税处电话:020-81102000转关税处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 下午2:30-5:00 进口自用汽车,还须向常驻地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进口车辆登记和申领牌照手续等。 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车管所外事科 地址:北京来广营西路90号 电话:010-84924379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30-4:30 上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 地址:上海市中山北一路1101号 电话:021-65168168转5457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 8:30-11:30 下午 1:30-4:00 重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 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石新路89号 电话:023-68611118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 8:30-12:30 下午 2:00-5:30 广州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 地址:广州市机场路406号 电话:020-83115304(咨询) 86329377(办证大厅)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下午4:30 (周四下午不办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