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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在北京市采访申请程序
2005-12-16

  北京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及市属各区、县外事办公室(以下简称外办)负责受理外国记者的采访要求并接待和协调其管辖范围内其它单位邀请、接待外国记者采访的工作。

  (一)、外国驻京记者如欲采访北京市有关负责人,须向市外办提出申请,申请内容包括记者姓名、职务、所属新闻机构名称、采访何人及采访提纲。市外办将视情予以安排。

  (二)、外国驻京记者如采访北京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各区县(指各委、办、局、总公司和城区、近郊区及其所属单位),须向该部门或该区县人民政府的外事部门提出申请,并经同意。

  (三)、常驻上海、重庆、广东的外国记者如欲采访北京市的负责人、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区、县及其所属单位,须通过北京市外办提出申请,并经同意。

  (四)、若短期来华记者欲进行上述采访,须由接待单位向市外办提出采访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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