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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CAP基本情况

  联合国亚洲及太平洋经济社会委员会(ESCAP)前身“亚洲和远东经济委员会”(下称“亚远经委会”)于1947年在上海成立。1949年迁址泰国曼谷,1970年正式定址曼谷。1974年该组织改为现称,为联合国经社理事会下属5个“区域经济委员会”之一。

  ESCAP是联合国在亚太地区唯一的政府间综合性经济社会发展组织,是本区域国家和地区在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加强联系、交流经验、进行区域合作的一条重要渠道,同时也是讨论本区域成员共同关心的经济和社会问题的讲坛。

  ESCAP成立时有10个成员,现有53个正式成员和9个准成员。准成员可参加ESCAP活动,无表决权。ESCAP最高决策机构是部长级届会,每年定期举行。部长会议机制下设三个专题委员会(扶贫委员会、驾驭全球化委员会和新出现社会问题委员会)和两个特别机构(最不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内陆国特别机构和太平洋发展中岛国特别机构),负责落实部长会议决定。从亚远经委会成立至2007年,已举办63届会议。主要分析亚太区域经济、社会形势,讨论ESCAP各专业领域活动,审议和研究培训项目执行情况及ESCAP工作计划等。ESCAP日常办事机构为秘书处,最高官员是执行秘书,为联合国副秘书长级,由联合国秘书长任免。现任执秘诺琳•海泽系新加坡人,兼任联合国副秘书长,2007年8月上任。

  ESCAP有两类附属及相关机构。第一类为附属区域机构,在组织上同ESCAP保持一定联系,每年向届会提交工作报告,如亚太信息和通信技术促进发展培训中心(APCICT)、亚太统计研究所(SIAP),亚太技术转让中心(APCTT),亚太复种作物扶贫开发中心(CAPSA),亚太农业工程和机械中心(APCAEM)。第二类为已独立的相关区域机构,但仍在业务上同ESCAP保持联系,如湄公河委员会、台风委员会和热带气旋小组。此外,还有一些组织是ESCAP参与筹建的组织,如亚洲开发银行、亚洲清算联盟、亚洲再保险公司、天然橡胶生产者协会和亚太电信联盟等。

  ESCAP的财政收入,一部分是正常预算,来自联合国会员国会费,用于秘书处工作人员工资、日常和行政事务的费用支出;另一部分是预算外资金,由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和其它联合国机构,及成员、非成员的自愿捐助,用于经社方面的合作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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