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专题报道 > 赴华乘客核酸检测
关于近期赴华人员申请健康码/健康状况声明书有关要求的补充通知
2021-08-27 16:26

  鉴于泰国当前疫情形势较为严峻,根据国内最新要求及规定,现就自泰国赴华人员健康码/健康状况声明书(以下统称“健康码”)受理要求更新如下:

  一、在现有基础上增加一次核酸检测

  自泰国赴华人员登机前共须进行2次核酸检测和1次血清IgM、IgG抗体检测。

  (一)第一次核酸检测在登机前第7天进行(按航班起飞日减7天计算,例:9月8日起飞的航班,9月1日做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开始自我健康监测。

  (二)第二次核酸检测在登机前48小时内进行(按航班起飞日减2天计算,例:9月8日起飞的航班,9月6日做检测),同时进行血清IgM、IgG抗体检测。

  两次核酸检测须在不同的检测机构进行。(温馨提示:建议两家检测机构均为同一使领馆指定的检测机构,跨领区进行两次检测将导致使领馆核查检测报告的时间变长,影响申请人及时获得健康码)。

  申请健康码时,须提交原始纸质版检测报告照片,电子版图片、报告复印件将不予通过。

  二、严格执行登机前闭环管理和健康监测

  (一)所有赴华乘客须进行登机前7天自我健康监测

  所有赴华乘客登机前第7天进行第一次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开始自我健康监测,须按要求填写自我健康监测表(见附件),在申请健康码时一并上传。

  (二)在泰中资企业项目人员须进行21天闭环管理

  在泰中资企业项目人员(含中央企业、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如回国,除须在登机前7天进行自我健康监测外,还须提前21天(按航班起飞日减21天计算)进行隔离观察和闭环管理,不与外界接触。如第一次核酸检测阳性或隔观期间出现症状,应立即中止回国安排,其密接人员亦照此办理。

  有关企业须为回国人员出具隔离承诺书(见附件)并加盖企业公章,在申请健康码时一并上传。

  三、既往感染人员康复3个月后方可申请健康码

  曾被确诊新冠肺炎或核酸检测、血清抗体IgM、IgG检测结果任一项为阳性者(因接种疫苗而产生的抗体阳性除外),应如实向使领馆申报病史及检测情况,并提交以下资料申请健康码。

  (一)驻泰使领馆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载有肺部CT或X光结果的诊断证明(注明肺部无异常或新冠已治愈)、2次核酸检测(分别注明采样时间,两次检测至少间隔24小时,且均为阴性)。

  (二)完成上述要求后并满3个月(90天,以上述3份检测报告中最晚一份的采样日期起算)后,方可启动以下第(三)(四)项健康码申请流程。

  (三)在登机前第7天进行第一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开始自我健康监测,并按要求填写自我健康监测表。

  如感染者为在泰中资企业项目人员,还须在康复90天后再执行21天闭环管理相关要求,并上传公司隔离承诺书。

  (四)登机前48小时内进行核酸、血清抗体“双检测”(核酸、IgM须为阴性)。

  (五)14岁(含)以下儿童及孕妇免做肺部CT或X光检测。

  本通知要求自2021年8月30日(含)起正式实施,请搭乘2021年9月6日(含)以后航班的乘客注意遵照上述规定执行。

推荐给朋友:   
全文打印       打印文字稿